|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5日 06:18 |
作者: |
李瑞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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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为片面追求市场份额,致使不正当营销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吉林证监局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优势,快速反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营销行为,切实维护了地方证券市场秩序。 针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行为出现的一些不当苗头,吉林证监局整理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证券机构加强对营销行为的管理,加大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力度,合理安排营销行为监控工作,强化合规性回访内容的完备性和对象的覆盖面,采取有效内控措施防范不正当营销行为。严禁证券机构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客户回访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可能与营销活动产生利益冲突的人员开展营销活动,严禁将新增客户资产、后续手续费收入等营销指标与非营销岗位人员收入挂钩。同时指导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营销活动的绩效考核,引导营销人员合规执业,加强对营销人员下挂客户的分析统计工作,防止出现营销人员虚开账户、诱导交易等违规行为。 近期,吉林证监局组织了4个检查组集中对11家证券营业部开展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通过约谈相关人员、回访抽查、查阅工资明细等手段,发现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约见相关负责人谈话,下发书面反馈意见,提出相关改进建议,要求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营销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切实规范证券营销行为。(李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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