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1日 05:40 |
作者: |
孙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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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士透露,在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着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单位,将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建设工程企业1年内被限制承接任务和资质升级、增项,3年内将被限制或禁止承担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该人士称,目前有关部门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等实行企业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政府监督抽检。平行检验由监理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平行检验的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30%,政府监督检验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5%。 (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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