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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舸:警惕保障房建设成为一轮“政绩风暴”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4日 05:53 作者 毕舸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6月24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毕舸
  最近有两条消息令人关注。一是武汉市在争议中启用公积金融资新模式;二是黄石市国资委作为华新水泥的大股东,则直接减持套现,为当地政府建设保障房提供资金支持。
  保障房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让地方纷纷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筹资。但是,在寻找新融资方式的同时,要警惕保障房任务变成新一轮“政绩热”。保障房建设一直以来处于地方工作价值排序末位,但当它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直接挂钩,则有可能变成去年某些地方拉闸限电以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翻版。这其中有多重危害需要预防。
  保障房任务变成新一轮“政绩热”的第一重危害是“寅吃卯粮”。比如减持套现地方国有资产,毕竟使用的是存量资产,数量有限用一点少一点。如果仅仅为了应付上半年任务,集中处理这些国有资产,一是可能带来“贱卖”损失,二是在国有资产转卖完之后,又如何应对未来的投入需求?社会各界对传统政绩观的诟病所在,就是为满足当下的政绩,而不惜预支各种社会资源,造成一时光鲜的背后代价是几代人负债。
  保障房任务变成新一轮“政绩热”的第二重危害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主体是缴纳者本人,任何人都不能损害其切身权益。将住房公积金运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征求过缴纳者同意?是否有挪用之嫌?一旦被用于保障房上,如果缴纳者本人要使用公积金,却发现面对的是空荡荡的账户,怎么办?
  保障房建设的本意是向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居住保障,是公共福利覆盖面扩大,而不是拿一部分民众的血汗钱来完成任务指标。
  第三重危害是“假冒伪劣”。目前保障房建设不仅数量远远不够,而且容易成为偏远、公共设施缺乏、居住成本高的“鸡肋福利”。如果某些地方政府依然抱定“好地段高价卖、坏地段扔给保障房”的区别思维,只求保障房建设数量达标,就可能造成中低收入者“住不起”而无奈放弃保障房的怪状,造成巨大的财政浪费与烂尾工程。
  这正是“政绩热”的危害所在———如果将保障房建设异化为应付上级的豆腐渣工程,借民心工程之名让民众最终埋单,只管眼前的保障房任务而不顾及长远发展,会让社会付出更沉重的负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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