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2日 05:25 |
作者: |
吕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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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在港上市的人民币证券呼之欲出,为此,香港证监会在最新一期刊物《资识集》中发表文章,向投资者介绍人民币证券的结算及交收程序,并解释了与以港元结算证券交易的不同。 文章称,投资者如果要认购新发行的人民币证券,应首先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 此外,投资者应查证所委托的中介人是否名列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在其网站登载的名单中,因为该名单内的中介人已完成一系列人民币证券交易测试,并确认已准备就绪可进行人民币上市证券交易。 据悉,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为本期《资识集》的专栏执笔,他在文中促请投资者要防止不正当销售的情况,有疑问时要问明白,务求对相关人民币产品的运作及相关风险完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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