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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庄能源 重点合同煤售价未变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25日 05:51 作者 向南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2月25日证券时报第9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平庄能源(000780)近日分别与13家热电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440万吨,合同金额15.13亿元(销售价格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公司表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签署2011年度重点电煤合同时,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仍执行2010年煤炭销售价格,未发生变化。平庄能源所签署供应合同的13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国电天津第一热电厂、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谏壁发电厂、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平庄能源新开发电煤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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