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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平庄能源收到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10)元民初字第249号等52份《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从此判决,公司已决定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0年6月25日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核实付国光房屋构筑物建造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赤大评报字(2010)第17 号,结果评定52户村民损害金额合计12,985,459元。公司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于2010年上半年度报告已确认为预计负债。 根据本次判决结果13,569,180元,公司将差额583,721元,补充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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