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1日 04:32 |
作者: |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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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坤 2月10日,阳光城(000671)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0.50亿元竞得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子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该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告显示,该土地位于台江区光明港以南,鳌峰路以北;土地面积14.26万平方米,合213.9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公共绿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地块规划容积率≤2.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沿鳌光路南侧集中布置;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照此计算,该土地平均楼面地价约为8555元/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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