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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21日 05:36 作者 张珈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第2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精功科技(002006)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优惠期内将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减税手续。精功科技表示,上述事项预计对经营业绩没有明显影响。(张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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