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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大股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9日 04:42 作者 范彪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第1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范彪
  本报讯 中国重工(601989)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船集团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的函,中船集团已将公司确定为中船集团的上市旗舰,并将充分整合中船集团内相关业务和资产,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最强最大、国际一流的船舶制造及舰船配套、船舶修理及改装、舰船装备、海洋工程和能源交通装备企业。
  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况,中船集团将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诺根据上述存在业务相似性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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