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7日 03:31 作者 郑晓波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5月27日证券时报第6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表示“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将有力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通知称,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贷款余额总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贷款。
  同时,通知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余丰慧:美国实施最严金融监管法案的启示 (07-23 08:53)
·崔冰:本土金融机构遵守反洗钱规定面临的挑战 (07-15 15:22)
·金融机构员工持股新规有望出台 比例上限或调低 (07-09 04:24)
·统一金融机构身份标识夯实金融标准化建设基础 (06-29 15:31)
·一些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涉及金额203亿余元 (06-24 07:51)
·用“法律之盾”维护个人信息 (06-22 17:23)
·5月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大幅回落 (06-22 10:55)
·叶檀: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由投资者买单? (06-22 07:49)
·葛丰:金融业切莫挑战游戏规则 (06-08 11:07)
·一行三会合力治理 金融机构商业贿赂 (05-20 07:24)

 证券时报记者专栏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