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04:01 |
作者: |
仁际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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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因被拖欠拆迁征地款,中炬高新(600872)于3月19日向中山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拖欠方立即向公司支付拖欠剩余征地款约2345.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据悉,该案将在5月11日进行证据交换,5月18日开庭审理。3月24日,中炬高新已收到中山中院有关《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和《交换证据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中炬高新于2007年9月6日与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山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签署了关于广珠城际轨道建设征地的《征地合同书》,三方约定,征用土地的单价为55万元/亩。在《征地合同书》签订后,轻轨公司委托拆迁办向公司支付征地款2000万元,征地余款待《广珠轻轨中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中山市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按最终确定的征地面积予以结算。 在控制性规划落实后,按照有关测绘公司出具的轻轨公司在城轨“中山站”片区公司段的征地范围图,经计算得出轻轨公司最终实际征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折合90.7671亩,按此面积轻轨公司应支付中炬高新的征地款约为4992.2万元。但轻轨公司除在《征地合同书》签订之后支付2000万元外,剩余2992.2万元一直未付。经公司多次催告,轻轨公司仅同意支付余款6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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