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4日 04:53 |
作者: |
许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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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针对目前许多消费者认为商家发“消费券”是借势炒作,实际就是“购物返券”翻版的质疑,昨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明确表示,不管商家使用何种促销行为和促销方式,都必须保证不触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这两条红线。 路政闽指出,商家目前免费向消费者赠送“消费券”的方式与“购物返券”不是一回事,因为后者是需要消费者先购物满一定金额后,再赠送代金券或抵扣券。路政闽同时强调,不管商家使用何种促销行为和促销方式,都要依法对促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日期,尤其对限制条件进行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并且限制条件不能过于苛刻。决不允许先提价后降价促销,更不能打着促销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此外,路政闽还表示,零售商进行促销之前,还必须与供应商商议,就促销带来的利润减少如何分担达成一致。不能扰乱正常的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要给中小供应商留出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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