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违规炒股屡禁不止



   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自家”公司股票作出了相关规定。如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新《证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详细]

前有万科后有老窖 "夫人炒股"究竟要拯救谁

“携手泸州老窖,开启财富人生”,这是泸州老窖(000568)投资者公开电话的一段彩铃的精彩结尾。显然,泸州老窖董事长夫人李牧羚女士深谙彩铃个中真谛,并勇敢地于9月6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56-57元/股的价格买入泸州老窖51800股。[全文]

上市公司高管成"炒股高手"

股市的持续火爆在激发普通投资者热情的同时,也令上市公司管理层怦然心动。上证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新《公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高管在牛市行情中买卖股票行为日益频繁,而且绝大多数操作相当成功,低位买进、高位卖出现象非常突出。[全文]

中小板高管积极减持"自家"股票

高管炒股已经成为A股市场的常态,除了不少属于正常的买卖之外,还有不少是属于违规炒股的,作为极具成长性的中小板,高管炒股也非常活跃。有意思的是,从深交所发布的数据来看,自5月1日至今,高管炒股主要是以卖出为主 [全文]

 

部分上市公司高管炒股一览

代码
名称
姓名
职务
索芙特
陈谨 市场总监
沪州老窖
李牧羚 董事长之妻
万科A
王江穗 董事长之妻
宁波韵升
毕军生 监事
ST春都
马建中 副总经理
亿阳信通
张小红 董事长
李争 总裁
王龙声 财务总监
郭士斌 董秘
田绪文 董事
任志军 副总裁
崔永生 副总裁
常学群 副总裁
西安旅游
赵喜才 纪委书记
谈慧萍 监事
紫光古汉
郭元林 董事长
曹和平 高管
晨鸣纸业
任伟 副总经理
韶能股份
曾梅 监事
深物业A
刘家科 监事
锌业股份
任书伟 副总经理
新华制药
高庆刚 监事
湖北宜化
刘波 副总经理
宝新能源
张剑锋 副总经理
沙隆达A
刘兴平 董事
大连国际
杨力强 原监事
长征电器
周联俊 副总经理
    周作安 副总经理
谢志军 副总经理
     

(注:以上为不完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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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高管炒股屡禁不止!

高管炒股的三种行为

  那么,高管炒股中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以至于招来监管部门的步步紧逼呢?总体说来,高管炒股主要出现了这样三大问题:  
  一是 超比例卖出所持股的公司股票。
  根据新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在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过程中,突破25%规定的现象频频发生。
  二是 短炒上市公司自家股票
  对于高管短炒自家股票的行为,《证券法》予以了明确的禁止。《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在高管买卖股票的实际过程中,高管短炒自家股票现象却是层出不穷。
  三是 高管炒股成“股神”
  实际上,在高管买卖股票的过程中,他们低位买进,高点卖出,踩点相当地准,以至于“高管股神”的故事一直都在股市里上演。[全文]


“夫人买股计”

泸州老窖董事长夫人买股被套

  之所以说李牧羚女士勇敢,首先是因为,基于监管部门反复进行的投资者教育,相信作为业内人士夫人的李牧羚女士对于二级市场的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敢于在大盘5400点高位震荡时果断建仓泸州老窖。
  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夫人们等近亲属炒自己公司股份的行为并非不能为,关键是应该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定和监管。 [详细]


王石妻子疯涨前买万科是何行为?

  万科股价此轮爆发始于7月6日,当日,王江穗耗资90万余元购入万科股票46900股,成交均价为19.38元,此后万科的股价在一连串利好消息的刺激下一路扶摇直上,短短十几个交易日,其涨幅已超30%。
   不管王石夫人购买的万科股票是否盈利,该行为本身涉嫌内幕交易。但万科董事会不顾证据,发布了一段让人感到失望的公告.[详细]

评判:是严管还是严惩?

“夫人”交易如何管?

  先是王夫人后是谢夫人,不管事实结果究竟如何,对因为夫妻关系而可能产生的信息泄露,股民首先有怀疑权。怀疑权是弱势群体对自己利益起码的保护权利。其次,证监会和法院要有一查到底的决心,过去那种怕周折怕得罪利益集团甚至怕出事的不作为不立案的行为,要受到社会的问责。
  戴思晨:东施效颦
  好像是在学万科吧,但可能是东施效颦。我觉得这样一来老窖可能短期内没什么戏了,因为如果有戏,那人家会说董事长参与内幕交易的。当然长期看会有戏,要不董事长夫人的钱岂不要打水漂?
  何若灵:法治不是空话
  法律禁止公司高管买股,但禁止不了高管的夫人买股。即便今后颁布新法令禁止高管们的夫人买股,也不可能禁止得了高管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买股。
  谭晓鸿:回避是为了公平
  我觉得老总夫人们还是回避相关股票为好。在中国这个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的资本市场,任何的沾亲带故的有关消息都会刺激股价,如果不惮以最坏的想法揣测,那么不排除有人在幕后故意操控。[详细]

高管违规炒股 管理层该如何?

   皮海洲:加强对“高管股神”现象的监管
   当然,如果高管们任凭自己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准确地把握了股票买卖点的话,那么“高管股神”的出现是可喜可贺的。但遗憾的是,某些高管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很难排除他们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成了某些机构“老鼠仓”的嫌疑。而这样的交易显然是违法违规的。而更遗憾的是,“管理规则”对于这种“高管股神”现象的出现并不能进行有效的制止。[详细]
  程杰:与其警告不如重罚
  中国股市的信息一直处于非透明状态。既然高管们明知是违法行为还要顶风作案,除了丰厚利益的诱惑,最重要的就是违法成本低甚至没有。证监会与其不停地警告,不如加大监管以及惩罚力度,让这些高管不要再把这些警告当作耳旁风。
   励俊:引入第三方监管
  非法炒股属于违法,应该按照法律进行处罚,我觉得中国的金融管理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更专业的管理。
  何若灵:职业操守很关键
  一个行业应当有一个行业的职业操守。而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往往和作为底线的法律具有共通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亲属炒本公司的股票,好比职业球员、裁判赌球。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种非正当的经济行为应当得到遏制。否则,中国的经济和金融市场必定不得安宁。
  王小姐:这是以权谋私
  上市公司高管炒股无疑是以权谋私。如果这些高层没有身处要职,他们有什么能力能轻易地在股票上赚钱?在变幻莫测的股市,掌握信息就等于掌握了机会,这对于信息不对称的寻常百姓是不公平的。[详细]

 

 

精准:高管卖股总在高价

  虽然高管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刚刚起步,但是从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分析,高管的操作水平要远高于普通投资者,其对抛售时间的选择相当准确,失误率极低。

 

回放:高管建仓时机真“绝”

  与高价抛售相呼应,上市公司高管建仓时间的选择也相当“绝”。交易数据显示,高管建仓后,绝大多数公司股价都出现急速拉升行情,涨幅巨大。

 

对策:高管“眼色”左右股民

  投资者登录上证所官方网站后,可以看到最新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变动信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高管买进或卖出自家的股票,总有这样那样的“道理”,也成为股票走势的另类信号。作为普通投资者盯紧这些高管的动向,及时下手,无疑也会占得先机。尤其,在一些高管卖出股票的时候,股民更要留个心眼。

 

最新:新规严管高管炒股

  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相关监管技术平台和操作系统的建设工作也基本完成。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从技术上防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详细]

监管:高管炒股 拿什么来规范你?

用“三招”规范高管炒股

  与股民炒股不同,高管炒股明显表现出“股神”风范。如果说股民们炒股如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碰壁的话,那么高管炒股显然体现出“稳准狠”的特点。买后即大涨,卖后即大跌,其买点与卖点把握之准确,让浸淫股市十几载的老股民们自愧不如。
  第一,高管炒股应透明。高管买进或卖出股票(不限于本公司股票),交易前应提前数日进行披露。具体的交易情况在交易完成后也应及时进行披露,以确保高管炒股做到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第二,对高管炒股的买卖过程进行跟踪监管。比如,高管们买股即涨、卖股即跌,这中间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是否涉及“老鼠仓”等问题;又如,超比例转让股份,进行六个月内的短线交易等问题,都应属于跟踪监管的范畴。
   第三,对高管炒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处。[全文]

证监会严查高管违规"炒股"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高管违规所得收益应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已经出现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一、严禁高管超比例转让股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指出: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动向,已经核查了有关违规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6个月内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这位负责人强调,每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制定专项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三、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规范即将发布
   在上月,上交所就开始公开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要求上市公司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发生变动时,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接到报告两个工作日内,在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有关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高管能够并利用信息优势在证券交易中获取暴利,因此其持股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管,从而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出现。[全文]

工兵报告

影响范围

 

  事实上,包括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在内的非法交易几乎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走到现在。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股民:中国股市有内幕交易吗?百分之百能得到肯定的回答。然而,就是面对这个证券市场的毒瘤,中国股民表现出少有的忍耐和麻木,这种不幸的态度是中国股市整体性不幸的表现。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对内幕交易采取严刑酷罚,因内幕交易而倾家荡产上吊自杀者不在少数,因为任何一个证券市场都清楚内幕交易直接动摇了证券市场的根基。

杀伤指数

 

  上市公司的高管频频跨越“红线”,或超比例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出现进行短线交易的行为。此举一方面践踏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影响了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另一方面也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以及高管本身在市场中的诚信形象打折,继而影响到整个证券市场的诚信。

当量级别

 

  从万科董事长“夫人炒股”到泸州老窖 "夫人炒股",从高管违规炒股个案到证券市场这种现象发生层出不穷,光今年六月份近半个月就曝光出11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据来自上证所的数据显示,某些上市公司的高管能够非常“精准”地将股票买在低位、卖在高位;或者卖出后股价出现下跌,或者买进不久股价即大幅上涨。与一般投资者相比,这些高管无疑是股市中的“高手”,炒起股票来如有“神助”。莫非这些高管们真的个个都是投资高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其中原因,不言自明。这种行为如此猖狂下去,证券市场的诚信将在哪里?

排除难度

 

  内幕交易对于广大股民来说就是明火持仗地打劫,只有把内幕交易设置为高压线,任何人一旦查实涉及,就坚决给予高额惩罚,直至倾家荡产,才能扭转因违规成本太低而造成内幕交易层出不穷的现象。事实上,虽然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但是就已有的法律法规而言,执行力度也相对较弱,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者,这才导致种种不规范行为彼伏此起。因此,监管层应当对这些不规范行为下重手,加大处罚力度,以保护全流通年龄尚小的中国股市未来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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