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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日前,长春高新接到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融资业务需要,超达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6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3日起至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超达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31,779,851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其中质押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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