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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收回预购地保证金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19:28 | 作者:
2012年7月20日,长春高新下属子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欲购买其所有的宗地一块,宗地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2012年7月25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于2012年7月27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
截止到目前,此宗地待拆迁建筑物所属企业的新址建设工作尚未完成,因此该宗土地地上物的拆迁工作无法在原定的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双方签订的《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中的约定:“如因特殊原因开发公司未能竞得该宗土地,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同意在挂牌程序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开发公司预购地保证金。” 鉴于目前该宗土地不具备挂牌条件,依照双方签订的《预购地保证金协议书》的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了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转回的上述预购地保证金共计5,000万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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