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深市上市公司公告

江西水泥:收到退税返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63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江西水泥相关销售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2年1月至11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收到“三废”退税返还人民币6,651.10万元(含2012-39号公告中的退税),全部计入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其中3,653.32万元计入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