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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诉讼进展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21:53 | 作者: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与*ST锌业诉讼案,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民事裁定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1号。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该案自愿达成和解。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1号裁定如下:解除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民事裁定对被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河北省秦皇岛港区内50%含量的混合铅锌精矿22000吨的查封。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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