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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 2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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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09年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公司对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65亿担保议案中规定“由于本公司只持有天音通信70%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对实际贷款发生额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责任”。鉴于根据该项决议的要求,天音通信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操作难度较大,因此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拟对该项担保议案进行修订补充,如下: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音通信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对资金增加的需求,公司拟为天音通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65亿元额度担保。 由于公司及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天音通信70%、30%的股权,因此,公司与天富锦签订《关于明确保证份额的协议》,明确当天音通信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相关银行依照《贷款保证合同》要求保证方清偿天音通信的债务时,公司负责承担70%的债务清偿责任,天富锦负责承担30%的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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