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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光明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09年12月14日在伊春市林业艺术剧院召开。会议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管理人汇报了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管理人汇报债权审查情况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截至2009年12月10日,共有2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566,417,332.77元;共有27家债权人的债权得到确认,审核确认的债权总额为478,690,892.22元。 三、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伊春市华丽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本次债权人会议未尽事项将在今后的债权人会议中讨论,下次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在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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