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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9日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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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秦川发展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对龙兴元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处理意见的函》。龙兴元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买进公司股票20,000 股(均价5.31元/股),违反了相关规定。经查,本次交易系龙兴元先生的亲属在未明确告知其的情况下对其账户进行的操作。根据证监会有关部门的调查,陕西省证监局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高管人员合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教育和培训; 二、你公司应督促龙兴元针对违规买卖股票问题公开道歉,并及时进行公告; 三、按照证监会规定,未来三年内,你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将龙兴元列为激励对象。” 龙兴元先生本人对事件的发生深表遗憾,接受陕西省证监局的处理意见,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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