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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5日 18:02 | 作者:
根据京新药业2012年3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虞京新)在贷款时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2年3月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虞京新向交通银行申请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亿元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的贷款是1亿元,贷款期限为2013年2月4日起至2013年2月8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5亿元,占公司201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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