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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归还募集资金

    京新药业于201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于2012年5月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止。
    现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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