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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2年1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2012年3月8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理财产品认购书》,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稳盈57号”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投资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2%,产品起息日为:2012年3月8日,到息日为:2012年4月28日。 2012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2012票据型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投资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3%,产品起息日为:2012年3月12日,到息日为: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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