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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更正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6日 20:55 作者
      宏达新材于201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抵押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土地的议案》,并且发布《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规定,此议案只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工作人员疏漏,造成《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赘述,现对此提案进行更正。
    除更正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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