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4日 18:53 |
作者: |
|
| |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议案已经宏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吸收合并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按照每份出资的净资产折合增加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万亮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比例对应增资,即保持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亮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75%、25%的股权。吸收合并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存续,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销。 因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净资产金额尚未确定,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