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宏达新材于2011年1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14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05,259,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6%)的提议,提议公司在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增加为临时议案,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节省公司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提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