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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光电于2011年8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都支行,为其向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都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1年8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39,8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4%;其中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共3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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