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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9日 19: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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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2011年7月12日,公司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4501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20018655号),本次交易购房款人民币3180万元已全部结付完毕;本次交易共使用公司超募资金人民币3,277.4775万元,包括购房总价款3180万元以及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契税等税费合计人民币97.4475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购置办公场所相关交易事宜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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