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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4日 18: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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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铝业于近日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22000042),发证时间:2010年12月30日,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的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公告的2010年度业绩快报中母公司按25%的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2010年年度报告将按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计算母公司企业所得税。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事宜。以上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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