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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软控股份经营层同意,2010年3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长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同时好友轮胎与长城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长城租赁根据好友轮胎的要求向软控机电购买裁断机、成型机、内衬层、检测设备等产品,支付价款合计人民币7,95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好友轮胎使用。公司与好友轮胎、长城租赁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担保,本次回购担保本金为人民币7,95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回购金额随承租人好友轮胎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而变化,为扣除保证金后剩余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支付的已到期租金及未到期本金之和。2010年6月12日,长城租赁与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7,950万元用于购买上述设备开展租赁业务,公司本次回购担保正式生效。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841.48万元,其中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3,438万元,为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2,085万元,为赛轮股份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1,826.25万元,为好友轮胎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10,317万元,为青岛光明轮胎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2,019.20万元,为奥戈瑞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5,156.03万元。未发生回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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