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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21: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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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2008年7月8日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海技术公司于近期获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上海技术公司被列入上海市2009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该事项已在公司2009年度报告中披露。在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上海技术公司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17.27%。 根据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上海技术公司将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上海技术公司将积极办理减税手续,争取尽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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