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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附属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靖锡澄)与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等6方订立《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70万元(约港币102,469.7万元);下称:金融租赁]增资扩股合同》,上述6方将以货币形式合共出资人民币114,530万元(约港币137,309.7万元)予金融租赁,按每股一元注册资本相同价格增加金融租赁的注册资本。其中,广靖锡澄出资人民币13400万元(约港币16,065.2万元)。增资后,金融租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约港币239,779.4万元),广靖锡澄所持有的金融租赁的股权比例维持不变,仍为约11.7%。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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