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增加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3日 08: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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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召开二届五次董事会及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下称:重组)特别股利分配和期间损益支付的议案。其中,特别股利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5,1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重组新增股份以外的股本,每10股应派发现金红利0.652元(含税),扣除根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派发的红利后追加派发现金红利0元,剩余特别股利全部留存公司。 二、同意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双瑞)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整体变更的方式为:由青岛双瑞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青岛双瑞的全体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该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该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青岛双瑞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现有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保持不变。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重工集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批准后实施。 经重工集团提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定于2011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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