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0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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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及二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12.4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0万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其中,中船重工承诺以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0%,该等股份认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125亿元,公司拟以不超过53.6亿元的募集资金购买中船重工在其下属7家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相关审计、评估(以201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工作目前仍在进行,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该等股权收购事宜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同意关于股东大会时间安排事宜:本次董事会后,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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