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9日 07: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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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及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1年一季度业绩报告。 二、通过关于委任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汇丰银行续签《银行间交易主协议》(原协议即将于2011年5月31日届满)的议案,续签主协议的有效期自2011年6月1日起延长三年。对交易上限的约定为:公司或其某附属公司(下合称:公司方)将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及按一般商务条款与汇丰银行或其某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下合称:汇丰银行方)之间进行的交易项下所产生的已实现收益、已实现损失、未实现收益或未实现损失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52.37亿元;公司方将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及按一般商务条款与汇丰银行方之间签订的衍生外汇交易、掉期及期权交易公允价值(不论计入资产或负债)的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111.39亿元。 四、同意发起设立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将出资人民币7650万元认购51%的股权。以上设立方案尚待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五、通过关于调整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六、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另,公司已收到钱红一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任申请,辞任生效日期为2011年4月29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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