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4日 22: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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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于贷款担保责任风险补偿的规定》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继续与福建省三达石灰石厂(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下称:石灰石厂)签订有偿使用石灰石资源协议,公司按原协议约定条件继续使用石灰石厂采矿许可证内的石灰石资源(即公司每年支付租赁费216万元),期限暂定三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该事项为关联交易。 四、同意公司在福建省清流县内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福建省清流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金暂定500万元至1000万元。 五、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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