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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三届十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4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分次注册,注册金额不超过28亿元,发行期限5年。 七、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借入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的银行借款。 八、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不超过116,000万元、拟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86,000万元、拟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15,300万元、拟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30,6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拟向开滦德华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九、通过拟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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