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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7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2.0264股派7.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首钢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50,000万元的议案,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京煤南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及变更其企业名称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俞凌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定于近期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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