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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10年12月31日公司972,661,408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报及其摘要。 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五、通过关于2011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远集团)为公司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2011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6亿元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公司社会捐赠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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