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8日 06: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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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同意公司2011年度技术改造项目为4项,计划资金3,558.00万元。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资产报废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供需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中国境内续发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 九、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十、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 十二、同意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后三个月内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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