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5日 22: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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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代发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电量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通过关于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循环水余热利用项目节能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五、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中301,683,013.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同意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委贷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 八、同意2011年向招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以及合格的信托金融机构办理申请不超过6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 九、同意公司2011年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关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 十、聘任黄慧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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