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用机器设备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邕州支行办理总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根据邕州支行要求,现拟以公司有处理权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126,700,005.00元)进行抵押。 二、同意在公司总裁人选暂缺期间,董事长陈载华暂时代理公司总裁职务。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