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9日 09: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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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6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57.35%的子公司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虹公司)电石生产线租赁事宜:同意华虹公司与兴义市恒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承租方由于现金筹资不足,于2010年12月8日书面提出终止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协议;华虹公司(甲方)与安龙县众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租赁协议:甲方正在正常生产的年产27万吨的电石生产线出租予乙方从事电石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0年12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29日止;租金按乙方每生产一吨电石向甲方支付租金捌拾元整计算,但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总额不得低于伍佰万元整。 二、同意公司控股54.10%的子公司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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