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总计人民币852,273,165元的对价收购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联华信托,原名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总注册资本金为5.1亿元)的51.18%股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均已签署。以上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联华信托51.18%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联华信托的其他股东已放弃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本交易已获正式批准。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