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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5,678,7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嘉利兴贸易)担保事宜:同意使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公司提供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未使用充足的情况下,其中2亿元可转授信予嘉利兴贸易使用,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一年;同意公司为嘉利兴贸易在招商银行上海古北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 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通过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酒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须报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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