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公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批复同意暨提醒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0日 07: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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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钢集团)获悉,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已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6亿元人民币的A股股票;同意酒钢集团将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7日14:00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07”;投票简称为“酒钢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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