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 07: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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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亿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8.84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股权预估值约为43亿元,转让价格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准。交易双方已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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