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2日 07:45 |
作者: |
|
| |
2011年1月10日,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公司将有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锦绣江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上诉人)因与公司(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的(2009)浙杭民初字第11号(下称:第11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撤销第11号第二、三、四项民事判决;依法支持上诉人的原审诉请;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不服杭州中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的(2010)浙杭民初字第4号(下称:第4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撤销第4号第二项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租金、物业管理费70,261.34元;撤销第4号第三项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述案件将于2011年1月21日开庭审理。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