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21:04 |
作者: |
|
| |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3日与吕有富、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上述两方分别持有的湖北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下称:三源公司)42.5%、57.5%,合计100%的股权;根据三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34269898.40元及有关因素,确定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23795805.98元,折价约30%。对于经审计确认的属于三源公司且满足协议要求的三源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原则上予以全部接收;公司不同意接收的,应由双方以及相关债权、债务人签署债权、债务剥离协议,由三源公司原股东负责偿还或清收。三源公司本次剥离债务合计16331774.62元,三源公司原股东已提供经债权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同意债务转让通知书》并经公司审核认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出现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