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9日 19: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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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委托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信托)开展信托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常熟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常熟世茂)和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益权转让并回购的形式,向中投信托申请共计人民币6亿元信托融资,期限为12个月,融资总成本为7.9%。公司控股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11321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为上述信托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二、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获取北京东二环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绍兴世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福建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昆山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财富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常熟世茂提供总额为25.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亿元(未含本次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一、三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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